104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
學士班應屆畢業生105學年度逕行修讀材料系博士學位 申請公告
一、 收件截止日期:延長至104年10月30日(五)下午5點前,逾期不候。
二、收件處:系辦公室吳怡璇小姐
(台達館402室,分機33899,e-mail: ihwu@mx.nthu.edu.tw )
三、本系學逕博規定:
清華大學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行修讀材料系博士學位相關規定
103.10.16系務會議修訂
一、應繳交資料:
1.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
2.學士班歷年成績單一份
3.教授推薦函二封以上
4.系、所、學位學程指定繳交資料
二、申請標準:
1.總成績在全班或全系前50%者;或有研究潛力及表現者。
2.提送研究計畫書、經招生委員會評定為優異者。
3.103年度起,凡以「有研究潛力及表現者」之資格申請者,須參加本系之大學部研究論文競賽或修畢本系材料科學專題1學期,並至招生委員會議中作口頭報告。
三、奬勵辦法:
1.經費來源:由本系研究生獎助學金支應。
2.申請時之總成績在全班或全系前20%者,每名給予10萬元獎學金,於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之當學期起分10個月發放。
四、其他 經審核通過進入本系博士班就讀,3年內(不含休學期間)不得申請轉入碩士班。 |
四、補充說明:
1.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請至教務處網頁下載http://registra.web.nthu.edu.tw/ezfiles/86/1086/img/64/b_to_d.doc
2. 不論總成績在全班或全系前50%者或有研究潛力及表現者,皆須提送研究計畫書。
3. 「有研究潛力及表現者」之資格申請者,另須參加本系之大學部研究論文競賽或修畢本系材料科學專題1學期,並至招生委員會議中作口頭報告。
Ø 請同學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Ø 口頭報告日期將另信件通知申請者。口頭報告內容:(1)個人簡歷,(2)5-10分鐘研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