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申請通過資格考者,請忽略本通知)
博士班資格考試審核-開始申請
一、報名對象:博士班學生。(含學士/碩士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
二、說明:
(一)博士班研究生應行注意事項:(節錄)
資格考辦法
1.通過期限:入學三年內必須通過資格考試,否則應予退學。
2.學生修習本系所開3科核心課程(1.材料動力學、2.固態熱力學、3.電子顯微鏡學或X光繞射結晶學)及格,或3科核心課程平均分數達75分者,即算通過資格考試。
(二)博士班資格考試通過標準:
1.
97學年度起採行新制,即本系所開授的3科核心課程,不論在那一個階段所修習,修課且達到研究所及格標準(70分),或3科平均75分,即算通過。其中,電子顯微鏡學與X光繞射結晶學,為二選一科目。
2. 對於96學年度(含)以前入學的博士生,可選擇適用97制或94制(擇一適用)。
(三)審查資料:
(1)網路成績單(以修課時的學號,進入校務資訊系統,下載修課成績)。
(2)學校正式成績單。
(3)申請表。(如次頁)
(四)申請期限:107年3月15日起至107年3月30日止。
(五)收件處:系辦公室吳玉玲小姐。
(六)審核結果公告:預計於107年4月16日後於系網頁,公告通過名單及科目。
(七)聯絡人:系辦公室吳玉玲小姐
電話:03-5715131# 33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