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所即將畢業同學 好:
有關系所離校說明
材料系辦離校流程,請至台達館404室辦理(徐又薇小姐,分機33833)
一、圖書館碩博士論文審查:
請電洽分機33833,徐又薇小姐協助審查
二、校務資訊系統/系所離校:
【校務資訊系統】畢業離校系統/步驟一至四
(步驟一:點一下,步驟二至四:填問卷。)
【系所離校部分】請至台達館404室辦理(徐又薇小姐,分機33833)
離校單(材料系專用):系網/表單下戴/學生事務表單
★IEET應屆畢業生問卷:http://www.mse.nthu.edu.tw/about-3-tab2.php
★「傑出教學獎」問卷(紙本→在系辦填寫)
★「系友資料表」(離校單背面,請貼照片,資料填寫完整並簽名)
★「考試委員審定書」(影本)、「口試評分單」(正本/有幾個口委就要有幾張)、論文一本
三、 【口試截止日及辦理離校截止日】
ü 8 月1 日至次學期開學前欲舉行學位考試者: 請先至註冊組網頁下載研究生提前註冊申請表辦理。
ü 完成學位考試合於退費者,請於領取畢業證書前檢附繳費收據至註冊組辦理退費:
1. 提前註冊日起至開學後 6 週內辦妥畢業離校手續者,可退學雜費基數 2/3。
2. 開學後 7~12 週辦妥畢業離校手續者,可退學雜費基數 1/3。
3. 開學後超過 12 週辦妥畢業離校手續者,不退費。
107學年度畢業離校程序,請詳閱註冊組公告
http://registra.web.nthu.edu.tw/files/14-1086-156872,r219-1.php?Lang=zh-tw
以上只擷取重點事項及系所離校部分,請務必詳閱註冊組公告內容!
四、【其他注意事項】
l 若有領取計畫薪資之同學,請務必留意:離校日須於支薪迄日後!以免日後辦理計畫結案作業時,超過離校日的薪資須做支出收回!
材料系辦公室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