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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107年研究所新生入學學分抵免通知-碩士生(系辦收件截止日期:107.8.24(五))


研究生新生入學學分抵免通知(碩士生)

一、規定:大學時有修研究所之課程,成績在70分以上未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者,可以申請抵免最多可抵免6學分

二、系辦收件截止日期:107.8.24()下午5

三、申請程序:

1.「校務資訊系統」填寫「研究生抵免學分申請表」(新學號)後印出。

2.申請表歷年成績單(系所核准抵免科目請以螢光筆標出),經原就讀學校註冊組確認該欲抵免科目為研究所課程,且不包含在應修的畢業學分數中。 (清大畢業的同學,請直接送交系辦,彙整後系辦再一併送註冊組蓋章)

3.欲申請抵免之科目:

(1)外系或外校課程:檢附(1)課程大綱(2)上課講義或教科書(3)筆記(以上3項資料不全者,概不受理)(如有期中、期末考卷,則可額外提供作為有利審查資料。)

(2)本系開授之研究所課程:檢附申請表、歷年成績單即可。(不須附課程大綱及其他資料),校際選修課程(例:交大同學選修本系課程)請註明本校科號或授課教師、修課學期(ex:00學年度上/下學期),以利查詢。

(3)三門()以上申請抵免者,請列優先抵免順序,以利作業。

(4)外系外校之課程不能抵免本系核心課程(修讀本系所開之核心課程或清大工科系陳福榮教授的電子顯微鏡一可抵免)

4.參考網頁-註冊組:http://registra.web.nthu.edu.tw/files/13-1086-5132.php

備註:有關申請抵免期限,校務資訊系統標明學分抵免的日期是"於註冊日起一週內"送回註冊組辦理。而學校行事曆標示之日期,是學校註冊組的辦理日期,由於系所需要一定的時間送請相關該科專長的老師進行審核,因此各系所會自訂收件截止期限,敬請配合於期限內送交學分抵免申請表件。

承辦人:陳妍華

TEL03-5715131 #33899

台達館402


張貼人:
陳妍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