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材料系106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口試須知
一、口試名單已於11/6公告於系網頁,參加口試名單103名。
二、口試時間分上、下午場,上午從9:00開始,下午從13:00開始 (詳見11/10公佈之場次表)。
每人口試時間原則為10分鐘,3分鐘自我報告,6分鐘提問,1分鐘換場。
三、口試地點:國立清華大學材料系 台達館四樓
地址: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詳細位置請參閱地圖)
http://campusmap.cc.nthu.edu.tw/
電話:03-5715131#33899
四、考生不使用投影片;本系指定表格之(1)考生之個人資料表(第1頁)及(2)其他有利審查資料(第1、2頁),由系上提供給口試委員。
五、考生未於預定口試時間3分鐘內到場,視為棄權,不另行安排口試。
但若因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於排定時間到場應試者,得先與本系聯絡告知原因,由試場主任裁示是否同意於當日口試結束前補行口試。
六、注意事項:
1. 請於預定口試時間20分鐘前至口試教室辦理簽名報到。
2. 試場門前將放置二張椅子,請依序在試場外等侯。
3. 口試當天如有開車者,請於報名系統中列印准考證及停車證使用。
4. 口試當天請攜帶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需有照片)以核對身份。
5. 所有口試過程均錄音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