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規定:
碩士新生:大學時有修研究所之課程,成績在70分以上且未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者,可以申請抵免,最多可抵免6學分。
博士新生:就讀碩士班時已修之研究所之課程,成績在70分以上且未計入碩士班畢業學分數內者,可以申請抵免,最多可抵免9學分。
二、系辦收件截止日期:110/02/22(一)下午5點以前
備註:有關申請抵免期限,校務資訊系統標明學分抵免的日期是"於註冊日起一週內"送回註冊組辦理。而學校行事曆標示之日期,是學校註冊組的辦理日期,由於歷年本系碩博新生約100多位同學,系所需要一定的時間送請相關該科專長的老師進行審核,因此各系所會自訂收件截止期限,敬請配合於期限內送交學分抵免申請表件。
三、申請程序:
(1)至「校務資訊系統」填寫「研究生抵免學分申請表」(新學號)後印出。
(2)持申請表及歷年成績單(系所核准抵免科目請以螢光筆標出),經原就讀學校註冊組確認該欲抵免科目為研究所課程,且不包含在應修的畢業學分數中。
(清大畢業的同學,請直接送交系辦,彙整後系辦再一併送註冊組蓋章)
(3)欲申請抵免之科目:
A.如為外系或外校課程,務必檢附(1)課程大綱、(2)上課講義或教科書、(3)筆記。(以上3項資料不全者,概不受理)。(如有期中、期末考卷,則可額外提供作為有利審查資料。)
B.如為本系開授之研究所課程,檢附申請表、歷年成績單即可。(不須附課程大綱及其他資料),校際選修課程(例:交大同學選修本系課程)請註明本校科號或授課教師、修課學期(ex:00學年度上/下學期),以利查詢。
C.若三門(含)以上申請抵免者,請列出優先抵免順序,以利作業。
(4)外系外校之課程不能抵免本系核心課程。(修讀本系所開之核心課程可抵免)
四、參考網頁-註冊組:http://registra.web.nthu.edu.tw/files/13-1086-5132.php